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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8日星期三

“外部人员”有来头

1、揭开“外部人员”的面纱

近日,一份由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(以下简称“旧城指挥部”)泄漏的内部购房者名单在网上传开。爆出大批与“旧城指挥部”有“工作联系”的部门高官以“未批”的销售价格买房的记录,温州大批贪官集体腐败浮出水面

“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”就是温州出逃法国的官员杨湘洪妻子游捷的工作单位。
“旧城指挥部”对温州市政府做出的解释是:“2005年我部为了缓解安置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,尚未办理销售手续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。”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,这些“外部人员”都是温州高官,而且他们瓜分的房子都是温州市区最好的地段的最好的房子!所谓“未批”价格当然是远低于市面的价格,而这些地段许多拆迁户至今仍然没得到安置。

让我们看看“外部人员”究竟是哪些人?名单中有49位旧城改建“指挥部工作人员”和94位“工作联系部门有关人员”,共涉及房屋面积23700平米。该市多位局长、主任、院长、书记、行长的姓名和身份都赫然在列。原来都是自己人。




“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。”这曾经是中国传统语境里官场的好官形象。但在越来越多的丑行劣迹被曝光的今天,这个官员们表决心的宣言,不仅难以让人信服,更让人觉得好笑。

“青天”不是没有,而是少之又少。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,时至今日,行贿受贿越来越现代化、隐蔽化,诱惑如此之多,谁又敢保证不犯错? 在中国官场里,人性的污点被无一例外被放大。尤其是在网络时代,大老爷们的丑恶嘴脸更是显露无遗。

附送一条新闻:黑龙江通河县的公仆们摇身一变,成为大地主,6137亩地耕地被抢,农民反要蹲大狱。

2、发帖举报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

上海青年王帅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,3月6日到3月13日,在上海和河南灵宝看守所,他度过了人生中最难熬的8天。“我到现在也想不通,在网上发一篇帖子,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,怎么就算‘诽谤’了?”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。
其中有一段,我们的警察是如何问话的:

在公安局,王帅第一次做笔录。“还是那两个警察,他们想让我写悔过书,想让我承认因为征地补偿不满意,诽谤灵宝市政府不抗旱。”
“地都征了,还抗什么旱?”王帅反驳说,他认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,更没有诽谤。
警察又让他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的,王帅拒绝。
做完笔录,警察给王帅发了拘留证,罪名是“诽谤”,“这时,警方容许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。我刚说了一句,‘我现在回来了,在灵宝市公安局’,警察就让我挂掉了。”

有必要普及一个法律知识,先看看诽谤罪的概念及其构成:

诽谤罪,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,足以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,是他人的人格尊严、名誉权。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。

特别注意,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,而不是什么国家机关或什么行业。

闾丘露薇曾经呼吁:不要滥用诽谤罪。而我们的官员,动不动就抓住这个万金油。

闾丘露薇介绍在香港的经验,诽谤罪也是在九十年代才开始增多的诉讼,也有一些针对媒体的言论的官司,而法院的出发点是,”公正评论“的出发点,也就是说,法庭会从一个节目,一篇报道的整体印象去判断整段内容的意思,不会因为当中个别的错误和失误作为判断,法庭也会坚持,在一个民主社会,应该保障言论自由,所以会用比较宽松的态度去审查有关的内容。而在西方,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客的言行,因为关系到公众利益,因此媒体加以监督,批评,是民主国家的社会责任。对于媒体在执行任务的时候,除非能够证明媒体是故意的栽赃,丑化,而不采取平衡报道或者是登载对方的抗辩说明,通常法院都会推定媒体是善意而不需要负责。

3、对比新闻任志强PK社科院——谁在忽悠北京房价

3月31日,北京市社科院发布《北京蓝皮书》系列四个发展报告,认为北京市目前的房价仍在上涨,到2010年大量保障性住房上市后,房地产市场才会出现真正的降价。

就在《北京蓝皮书》发布之后两天,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就在其博客发表一篇近5000字的文章,从四个方面质疑了《北京蓝皮书》的观点。文章写道,“颇让人怀疑北京市社科院的研究能力、方法与水平,也不能不让人怀疑报告出笼的用心是为了北京市的城建与发展,还是为了创造社会矛盾,更有损于‘专家’的称号。”

之后,作为回应,《北京蓝皮书》系列之一、《北京社会发展报告(2008-2009)》的主编、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戴建中也迅速撰写了一篇文章,反击任志强的质疑。

4、数字新闻四川100亿斤粮食增产规划暂遭驳回,巨额的增产计划背后,意味着巨大的配套资金支持,对于忙于刺激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而言,其意义不言而喻。

5、手机霸王条款何时休

由于不用支付某类固定的月租费用,移动神州行及联通如意通、长市卡等预付费手机号都涉及话费有效期这一问题。为延长有效期而不断充值,像岳大爷这样的手机用户已很难将手机内的话费用光,只能眼见余额越累越多。老年人们想不通,认为这项规定有“霸王条款”之嫌,“我掏钱买话费,电信公司为什么要对我的话费限定消费的时间?

从2006年起,家住海淀的朱福祥老人起诉北京移动公司的官司历时近两年,终遭驳回裁定。“我还有机会。”年过半百的朱福祥认为充值卡“有效期”的单方规定不合理。他坚持自学法律,准备在“合适的时机”进行再次起诉。 

6、一句话新闻:张五常反对迪士尼设在浦东,应掘武则天乾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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